转发:对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和东湖国际小区物业的投诉

2019-05-12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7万   回复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和《天门市场主体禁设区域清单》规定,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
天门市东湖国际小区一号楼楼底违反国家法律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私自开设饭店(开心阁、味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个人私利,严重损害小区业主利益,视小区住户生命安全为草芥。
天门市城管局,对这种违法行为不管不顾,甚至放任其私自在楼体外面违规搭建烟筒直至楼顶,公然无视国家法律,不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利,失职、渎职。望领导伸张正义,严惩这种不作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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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呼吸的鱼 最后回复于 0

粉丝 425

2019-05-12
2019-05-12
:赞同!希望城管、工商、环保部门联合取缔此二餐馆!
20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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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2

粉丝 820

2019-05-12
:东湖国际1号楼是70年产权的居民住宅楼,并非商住楼.
2019-05-12
 对!
2019-05-12
:@SunnyLi 底层规划是商业,下面商业就是40年,理论上是商住楼。想想自己以后楼下,一样是个坑
2019-05-12

粉丝 7

2019-05-12
:对!
2019-05-12
:天门就是坑太多了,开始是不能办房产证,经本网报道后现在能办了,这不现在又环境污染居民,真不能省心啊,说好的青山绿水呢?
2019-05-12
:主要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没规没矩!
2019-05-12

粉丝 24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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