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本人以《城区交通标识存在误区,希望有关部门及时纠正》为题,对城区交通标识存在的误区提出三点质疑:一是有名无路;二是用词不当;三是一路四名。其中用词不当是指从荷沙公路进入随岳高速入口的一条公路,也叫西环路,面向北拍摄,向西标到黄潭一点都不错,但向东却标为天门,我当时是用“实在让人啼笑皆非”作的结论。 昨天在发一个帖时(拍图片时根本没注意)。现在这个问题却得到了解决,有图为证。我为公路局这种作风叫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误,及时纠正就是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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