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天门碧桂园.天悦府”买了套2020年交房精装房,已付全款后,要看房子装修图纸和自己加装水处理,多次联系无果,按合同第十六条“通讯地址为相互送达文件用”,信函按照合同约定地此邮寄给“碧桂园”签合同人,结果信函退回,原因“原址查无此人”。我朋友好怕,是不是拿钱跑路了,明明是在“碧桂园”交的钱为什么“查无此人”!我要朋友报警!请新闻媒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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