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微博转载!天门法院“以案释法”微文受青睐
近年来,天门法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着力打造“以案释法”栏目,深挖审判资源,精选司法案例,用生动通俗的语言和专业严谨的分析,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深受各级媒体青睐和广大网友喜爱。
8月16日,天门法院发布“以案释法”微文《网购遭遇假货!天门法院判决“假一罚十”》。该文一经发出,人民法院报、江苏省高院、黑龙江省高院、黑龙江省检察院等官方微博,汉江中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政务媒体纷纷转载。
8月16日,天门法院发布“以案释法”微文《网购遭遇假货!天门法院判决“假一罚十”》。该文一经发出,人民法院报、江苏省高院、黑龙江省高院、黑龙江省检察院等官方微博,汉江中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政务媒体纷纷转载。
一起来看看吧~
人民法院报微博
江苏省高院,黑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微博
汉江中院微博、微信
保定中院等法院微博
来源: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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