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经市教育局研究后,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完成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zwgk/bmhxzxxgkml/bm/sjyj/)和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九)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岗,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天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zwgk/bmhxzxxgkml/bm/sjyj/)和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后续环节(包括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后)查实考生的资格条件与《2021年天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通告》所要求的岗位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招聘录用资格或解聘。
(四)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28-5342352。
(七)本公告由天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天门市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728-53512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2021年天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2、2021年天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天门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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