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万余人纳入“两病”门诊保障范围

2022-02-08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7183   回复 2
截止去年底,我市纳入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达12.8万余人,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60%。

为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政策,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今年,该局将持续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覆盖。根据“两病”门诊保障机制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且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可享受“两病”门诊保障待遇。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按相关政策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待遇,不再重复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据介绍,“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按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保障“两病”门诊药品开得出、用得上。“两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0%。在门诊保障标准上,“两病”患者年门诊报销限额由原来的450元提高至486元,不受日报销限额20元限制。

据市医保局数据统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建立以来,我市“两病”患者享受门诊保障待遇累计45.3万人次,切实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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