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杂弹:人情、自由与道德

2022-06-22   发表于 文苑   阅读 7587   回复 2
也许是从我们的启蒙时代开始,一种观念逐渐占据上风,并成为压倒性的思潮:那就是人情都是坏的,自由全是好的,人情腐蚀了人们的道德,而一旦人们获得自由,一种普遍性的道德水平的提高就将成为现实。

什么是人情?最通俗的讲法应该是人之常情。很显然,人之常情存在于个体与集体两个层面,喜怒哀乐、爱恨嗔痴是人之常情,爱屋及乌、感同身受也是人之常情。但人情若要上升到道德层面,必定与“公”与“私”的概念紧密相连。只有涉及公私之分,一种个人化的自然情感才具备了道德价值。也就是说,人情与一种所处历史阶段的公平正义观念的关系,决定了对人情的是非评价结论。

毋庸置疑,人情之中必定会有自私狭隘的部分,也必定会有大公无私的成分,这取决于它在一个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当善的人情因素形成一种规范的时候,我们通常称之为社会的“公序良俗”。人情素来与“仁”相连,但“仁”也分仁义道德与妇人之仁。当人情的润滑与渗透功能被运用到对社会规则与底线的突破时,它就走向了道德意义上的反面。因此,问题在于作为华夏子孙的我们,怎么去用好人情,怎么把人情的积极方面转变为有效力的规范与秩序,而不是一味的否定或者歌颂它。事物的两面性乃至多面性,决定了我们不能以一种单细胞的或者二极管的思维方式去处理问题。

我们承接了西方启蒙对自由的认识(理性/自然是自由的绝对命令),即自由束缚了人的道德发展,只要赋予人自由,人内在的最高贵的德性便会显露出来,并以一发不可快收拾的态势成长壮大。这种自由本质上似乎等同于一棵树的自由,但什么是树的自由?树也会弯曲,也会被风连根拔起,不知道风雨里面的树是自由呢还是不自由呢?

当自由与人情结合起来会是什么样子呢?只有“公”才涉及规范问题,才涉及需要某种程度的努力对进行对私的克服。而“私”与自由是没有丝毫违和感的,给予“私”自由,无疑是赋予自私最高的合法性,而自私无需作出任何努力。人情为私,就会和权力苟合,将某种本应该在平等意义上被共同享有的资源或机会私人化了,而这同时意味着权力的公共性的丧失。大众恨的也正是这样的人情,这也是人情背上骂名的主要原因。

与西方不同,我们的道德从来都是公共性的,是一个社会伦理标准。我们说一个人是有道德的,往往指的是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不偏不倚的,能够控制内在欲望,排除外界干扰。利他主义,公平公正,这些类似于西方的“善”的概念,是加诸于道德之人身上的必然条件。而自由使“为他人”不再成为一个有强制力的绝对命题,使做一个道德上不允许的人成为自由。某些人所谓的自由,无非是人的公共性的消失,从一个整体中走出来,远离这个整体的精神性。因此,这种自由不过是精神堕落的开始。

个人的崇高来源于整体,来源于在某个整体中个人超越了自身的狭隘性。不过这貌似都没有意义了,因为自由已经从根本上把“崇高”本身的意义取消了,崇高变得毫无价值。这个时候,一种自私的人情被从价值上认可了。只有自由回归公共性,道德才能回来,人情也会再次变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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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1.发乎情,止乎礼。2.在宏观层面上家国同构,微观层面上个人家族一体,所以公私是相融的。3.新的经济模式要求人作为要素的自由流动,私人和公共出现分野。4.公私相融的相处方式与公私分野的经济之间常常出现错位……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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