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整治“五小”车辆违法行为的公告

2023-09-05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9855   回复 4
关于严厉整治“五小”车辆违法行为的

公告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即日起,严厉整治“五小”车辆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五小”车辆,一律予以拖移。

二、对骑乘“五小”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加装遮阳篷等违法行为,一律拖移车辆,并责成行为人进行交通法规学习及参加文明交通志愿劝导。

三、对“五小”车辆未在划定的停车泊位或者规定的区域内顺向停放的,或占用公共出入口及消防通道的,一律予以拖移。

四、对上述违法行为人属公职人员的,一律予以抄告通报至所属单位;属企业职工的,一律抄告通报至所在企业;其他居民一律予以抄告通报所居住社区,由单位、企业、社区予以批评教育。

天门市“五小”车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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