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有家食品店被查处罚款,是我们平时爱吃的

2019-12-0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2万   回复 12
2019年9月4日,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天门市胡师傅馒头店加工销售的食品(产品名称:火烧粑、馒头,加工日期:2019年09月04日)进行了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

(示意图)

检验结果: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公告来源于政府网)

对此,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核查处置情况 
一起看看!

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09月04日,在湖北省转移市州抽检任务中,对天门市胡师傅馒头店加工销售的批号20190904的火烧粑、馒头进行了抽样,10月09日由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0月14日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环节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停止加工、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当事人以前做的都是原味馒头,由于最近客户(工地工人)提出要购买甜味馒头,所以在加工过程中放了少量的糖精钠。当事人加工销售的该批次的火烧粑、馒头是2019年09月04日加工销售的,该批次的馒头加工了15kg、该批次的火烧粑加工了4kg,加工当日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6元/kg。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14元。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天门市胡师傅馒头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糖精钠0.11g; 2、罚款两万元。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
当事人以前做的都是原味馒头,由于最近客户(工地工人)提出要购买甜味馒头,所以在加工过程中放了少量的糖精钠(标称生产单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净重:500g/袋,生产日期:2018年8月12号,保质期:5年),导致产品中检验出糖精钠。

整改情况:
当事人在我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的指导下进行了学习、培训,同时在内部开展警示教育,当事人在今后加工销售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产品的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组织加工销售,确保食品安全。11月29日,当事人提交了《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不合格整改复查申请表》申请对该店进行复查,当日,我局组织2名监管人员对照该店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改进措施,逐条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监管人员现场验收确认该店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告知该店将整改后试加工产品进行送检待产品合格后恢复加工销售。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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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涨价你愿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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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吃萝卜淡操芯 要不做两种,一种加糖精,一种糖,价格有区别,贴出来自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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