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公安铲除罂粟4000余株

2020-04-21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4万   回复 10
晚春4月,是铲除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关键时期,连日来,天门市公安局发动社区民警、村组干部、禁毒社工积极向广大群众宣讲毒品及其原植物的危害,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和微信、抖音等新型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识别毒品及其原植物的能力。
天门公安鼓励并奖励群众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禁种铲毒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步行巡查和车辆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及时发现和铲除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并根据违法行为人种植数量等具体情况,严格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通过以上举措,天门公安构建了宣传全方位、部门严管控、群众积极参与的“立体化” 禁种铲毒体系。
部分乡镇禁种铲毒行动成果
横林派出所
横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横林镇观湖村3组村民熊某,非法种植罂粟220株。民警已现场将罂粟全部铲除,并对违法行为人熊某行政处罚。
岳口派出所
岳口派出所民警在岳口镇肖马村3组孙某华家发现大量罂粟花,经清点毒品原植物有1670余株,现已全部铲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多宝派出所
多宝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多宝镇团结村6组村民刘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已现场将4株罂粟全部铲除,并对违法行为人刘某行政处罚。
高新园派出所
高新园派出所民警发现,位于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友谊村11组程某家后院种植有一片罂粟,经清点共有罂粟620株,程某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彭市派出所
彭市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在彭市镇赵湖村4组李某屋后菜园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4株,民警已将罂粟全部铲除,并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行政处罚。
禁种铲毒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铲除罂粟4000余株,批评教育51人,治安处罚14人,立刑事案件1起。
禁种铲毒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禁种铲毒意识,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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