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再说说其他方面。
一是,福克纳在度过了虚构最艰难的节点——荒谬地让白人老处女与乔~克里斯墨斯形成情人关系——这个情节设置我个人表示非常大的怀疑,认为他在虚构上有明显的硬化痕迹。在度过这个节点后,福克纳接下来的写作,六七十页的写作,完全可以用滔滔不绝水银泄地来形容,后面这些情节细节写得太流畅和精彩了。
二是,这篇小说看到这里三分之二,感觉非常接近于通俗小说但又不是通俗小说。因为它有一个非常好的故事,一个谋杀案件。谋杀的前因后果写得非常清晰翔实。也就是说,可读性极强。
三是,福克纳总是不想让读者舒服地轻易地掌握故事情节,总是有意地从多角度来讲同一个故事,线头太多了,甚至在些地方形成了情节的碎片,造成多处悬念。
四是,福克纳在有些地方,笔墨太浓了,不能像短篇那样形成留白的艺术,换句话讲,故事讲得太满了。比如谋杀案件发生后,关于警察的破案细节,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写那么详细,应该一笔带过才是。没必要嘛,破案是没有悬念的嘛,你干嘛写那么多废话?这样说,我还是觉得短篇更有艺术魅力 。
五是,福克纳真的运用了多种 叙事技法。比如在写乔~克里斯墨斯与乔安娜的相处时,叙述与描写的成分为主,而在写拜伦与海托华牧师这俩个人物时,以对话为主来展开情节,交待了莉娜这个女人的生存情况。这一部分,我的感觉很类似于《卡拉马左夫兄弟》里三兄弟与老神父的对话以及《红字》里医生与神父的对话。这种对话,具有既描述人物的行踪又对人物与人物进行评价与评判的特点。或者说有室内剧的特点。这种对话,其实莫言在《四十一炮》里也有,两个人物或者一个人物在庙里躺着聊天或者对着庙里神像滔滔不绝地讲述或曰自白。博尔赫斯的小说里也有这种故事中讲述故事的手法。
六是,福克纳的写作,可以看出完全是自己掌握的素材。这些素材被他多次写过,但不能说是重复,而要说是有影子。比如,福克纳喜欢在小说中用到火。《烧马棚》这个短篇的主人公父亲的形象,就和《八月之光》里乔~克里斯墨斯的形象很相似,都是一个不怎么喜欢说话的中年人,都是贫困潦倒,到处流浪讨生活,都是硬汉不愿屈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最后以火烧的形式进行抗争与毁灭。而乔安娜这个人物,与《玫瑰》中的那个老女人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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