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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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娱乐场所设立的地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条《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
第六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第十七条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持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情况报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设立条件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前壕市场只有一层是商业场所,但二层及以上是民用住宅楼。请问你局此地开设KTV有没违反上述之规定。

关于新旧法律之间的关系立法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三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八十五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立法法在司法解释中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即新法和条例只能规制其生效后的事件和行为,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回溯适用的效力。关于程序问题的法律适用,原则上对于新法施行后所为的行为,应该按照新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根据立法法以上规定。根据当前的法律,请问你局
1 现在前壕市场住宅楼下开设的KTV是否违反现在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是否有娱乐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商等证件。
2 如果不违反有关规定请你局拿出法律依据和有关文件精神。如违反法律请你局拿出处理意见。
3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如在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能不能换发新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4 如何解决歌厅开设在住宅楼下的噪音扰民以及引起的环境和治安问题。
5 前壕扰民以有很多年,无数次投诉,shang fang。都没有得到解决。在当前依法治国,法治社会下。百姓在自己家安静的生活学习都不能实现,常常学习吵的心烦意乱,半夜歌声吵的无以入眠。难道天天在自己家被吵是应该的吗?请问是歌厅开设位置不对,还是自己家住的位置不对?你局对此有无过错。是否行政不作为,是否知法违法。

前壕文化市场,新城的爱琴海,北环路图书馆的8898,为什么这几年噪声扰民的投诉这么多?我认为根本问题在于设立的地点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有关部门不作为有关系。这些扰民严重的KTV无不例外的设立在一楼是门面房,二楼以上是住宅区。而我国法律对娱乐场所的设立和噪声排放都有明确规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已我对法律的理解,以上这些KTV明显是不符合规定,所以才会出现严重的噪声扰民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担负起自己的职责,而不是接到群众投诉就下一个停业整顿通知书,和经营业主写一个晚上11.30停业的合同。下一纸通知书KTV就停业了吗?你合同写晚上11.30关门。业主就会赶走客人关门收业?有关部门的这些回复我感觉没有解决问题,相反前壕这块的KTV发展越来越壮大,有几家已经把私人民宅全部包下做KTV包箱长期经营。周边群众意见很大。
文广新局 回复内容:网友无名:
你好!
前壕文化市场是市政府规划的文化娱乐市场,已经营十多年。待市政府重新规划新的文化娱乐场所后,前壕文化市场KTV扰民问题才能彻底解决。
天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7月9日

该局回复对我提的问题不做正面回答,反而把球扔向了政府~
前壕文化市场是市政府规划的文化娱乐市场???请问贵局:市政府什么时间出台的几号文件让前壕文化市场可以经营KTV ,迪吧?如果真的有这份文件,请出示。我想知道市政府文件会不会违反全国人大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市政府重新规划新的文化娱乐场所?请问有这个计划吗?是是在这计划实施之前我们老百姓就应该受到合法的噪音污染?
最近看了网上关于前壕的吐槽贴 决定也开贴吐槽一番,首先我不是谁的托,也不是黑客。
前壕文化市场,新城的爱琴海,北环路图书馆的8898,为什么这几年噪声扰民的投诉这么多?我认为根本问题在于设立的地点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有关部门不作为有关系。这些扰民严重的KTV无不例外的设立在一楼是门面房,二楼以上是住宅区。而我国法律对娱乐场所的设立和噪声排放都有明确规定。你KTV设立在居民住宅区,那居民不投诉你才怪!环保局的环评报告是怎样通过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我对法律的理解,以上这些KTV明显是不符合规定,所以才会出现严重的噪声扰民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担负起自己的职责,而不是接到群众投诉就下一个停业整顿通知书,和经营业主写一个晚上11.30停业的合同。下一纸通知书KTV就停业了吗?你合同写晚上11.30关门。业主就会赶走客人关门收业?有关部门的这些回复我感觉没有解决问题,相反前壕这块的KTV发展越来越壮大,有几家已经把私人民宅全部包下做KTV包箱长期经营。周边群众意见很大。


补充内容 (2014-7-5 19:05):
此贴我已经发到书记专版,大家可以看看文广新局是怎样回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