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需要牢记的,写在警察节后

2021-01-16   发表于 文苑   阅读 1.5万   回复 5
真正的人民警察当然是可敬可佩的,尤其是今年设立了警察节,我是举双手赞成的。可我遇到的几位警察,真不敢把人民两个字加在其头上。这便是我在第一个警察节没有写作品的缘故。最近又看到了某省一起将见义勇为的中学生王某逮捕羁押,违法者逍遥法外的报道(各大媒体都有公开报道,官方回应启动复查)。人至古稀心情还是不能平静。
第一次遭遇20多年了,春节后某日到省城某火车站去送姐姐到南方某特区去打工。在站内邂逅了一位熟人,于是我们谈了几句。一位某种职务的人跑过来直接打了我一耳光后才要查看我的证件,我当时身上只带了记者证,递给他后,他给直接撕毁了。后来其领导过来给道了歉。当然我相信这只是个别人的行为,只能说我点子低。
第二次遭遇应该是10多年前,因为我工作的企业老板吃了官司。要求我协助调查录口供,地点在某宾馆。其他人都很客气,并感谢我配合工作,但有一位王姓某职务人,居然要我给他提鞋。我厌恶至极,当场拒绝。可招来的一句是:“工程师怎么啦,让你提鞋是看得起你!信不信我拘留你。”我也回敬道:“不给你提鞋,不因为我是工程师,而只是捍卫最起码的人的尊严。我只是一位技术人员来协助调查,尽一位公民义务,随意拘留守法公民,谁给你的权力?”当然众目睽睽下他没敢怎么样。再后来他打听到我的技术水平后,再三希望我到他一个朋友企业去指导,我坚决拒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和这种人的朋友打交道。
最近一次就更无厘头了,上月某日,交警在十字路口处执勤,早上我去买早餐要穿过十字路口。我穿过路口前是绿灯,可到达对面是红灯,交警拔了我的钥匙,说我闯红灯,我解释了,他没看到我出来前是绿灯很正常一件事,他也说没看清,可接下来就不能理解了,他说过马路应推车,不能骑行。扬言要扣车到中队处理,请问交通法规有这条吗?我还真没看到过马路下车推行的。我让他开好单据,注明违反交法哪一条,结果他说违章轻微,教育为主,你走吧。我也不想找事,理论毫无意义,当然走了,肚子还饿着呢。
当然,这只是极个别现象,但我都记忆深刻。只是一种记忆罢了。联想到最近上了热搜的大连卢书记,我们的基层队伍加强自身建设,还任重道远。
最后向英雄的警察队伍致敬,始终牢记,人民给予的是责任和义务,不是特殊和傲慢。人民给予的是公仆地位,不是旧社会的官爷。
  • 回复5
请先后再发布回复
我的回复

粉丝 60

2021-01-16

粉丝 23

2021-01-16

粉丝 1236

2021-01-16

粉丝 28

2021-01-16

粉丝 9

2021-01-17
正在努力加载...

赞过的人

举报

请点击举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