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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五五”规划公众意见征集2025-07-11 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交通处       “十五五”时期是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攻坚期,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承上启下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开门编规划”理念,广泛汇聚民智、凝聚共识、顺应社会公众期待,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对湖北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五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一、征集内容       (一)基础设施方面        您认为目前交通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港口航道、铁路、机场等)及各方式之间的衔接还有哪些需要改善的地方?可提出发展思路方向或具体建议。      (二)客运服务方面       您认为目前乘坐飞机、高铁、长途大巴、轮船、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班线等方面还有哪些不便之处?有哪些改善措施或建议?     (三)货运物流方面      您认为目前货运物流便捷性和物流成本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如大宗物流、多式联运、邮政快递、国际物流等)?建议从哪些方面进行改善?    (四)智慧绿色方面     您最想在交通出行过程中增加哪些智慧化方面的体验?您认为绿色交通发展应聚焦哪些重点领域,有哪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的措施建议?    (五)新兴业态方面      您对近年兴起的无人驾驶出租车、低空旅游等新型交通业态持怎样的态度?未来希望大力发展哪方面的新兴运输模式?    (六)交通安全方面      您认为交通行业安全管理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交通设施自身的安全风险、极端天气或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客货运输安全监管等)?有哪些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其他相关建议      您对“十五五”时期湖北交通发展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可以提出具体的建议措施。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三、征集渠道     您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您的建议。四、征集应用       省交通运输厅将及时汇集梳理,对相关建议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广泛影响力的建议,将积极研究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五五”规划中。
湖北国琪公交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时间:2025/07/03】湖北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国琪公交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湖北国琪公交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Y-H25-0323、项目名称:湖北国琪公交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650万元6、采购需求:见下表,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 合价(万元)      1    8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台        25        54        1350      2    7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台        15        56        840      3    6.5米级纯电动公交车  台        10        46        460        总价(万元)        2650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08:30至11:30,14:30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北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天门市陆羽大道西九号)
        欢迎交流        2025年 6月 ,《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实施,这个办法是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一起制定的。《办法》对生态流量管理部门职责、管控指标确定、泄放与调度、监测与预警、监督评估等5方面作了规定,它的核心就是要遵循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落实责任、严格监管” 的原则,给全国的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5年4月,南岸发布了引隆补水工程重新报批的环评公示,工程目标内容有了大变动,改成了 “以城乡供水为主,兼顾通顺河生态用水……”。现在有了国家这个新规,就应在新规框架下调整方向,按照新规精神,南岸规划的多年平均2.9亿立方米引水流量需求,应优先通过兴隆枢纽的科学调度来满足。        从政策依据来看,《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现有水工程的调度功能置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核心地位。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强调,流域管理机构和水工程管理单位需通过现有工程的统一联合调度“合理安排下泄生态流量”。        这意味着兴隆枢纽作为汉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其调度功能是满足下游用水需求的首要载体,自然就是满足下游用水需求的首要选择。该枢纽的生态流量泄放目标已根据汉江水文特征、生态保护要求等科学确定,管理单位负有严格落实泄放责任的法定职责。只有在遭遇干旱、来水不足等特殊情形,且现有工程调度确实无法满足需求时,才可考虑补充措施 —— 这应是清晰的顺序。        从实际可行性来看,兴隆枢纽的调度潜力(+引江济汉)足以支撑南岸的城乡供水主体需求。作为汉江梯级开发的大型综合性枢纽,兴隆水利枢纽具备完善的调蓄能力和调度系统,过去就已经发挥了良好保障作用,尤其是数字孪生工程的建设,智能化调度水平显著,可通过优化泄放时段、调整流量分配等方式,精准匹配南岸城乡用水的时间与空间需求,今后保障作用只会发挥得更好。若能充分发挥其调控作用,不仅能避免新建盾构管道带来的高额成本,还能减少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扰动,符合办法  “科学合理、因地制宜” 的原则。        对于工程任务内容调整中明确的“兼顾生态用水”“应对特大干旱”等目标,兴隆枢纽同样具备协同保障能力。其调度系统可将城乡供水与生态用水等应急补水纳入统一方案,在保障 2.9亿立方米城乡供水核心任务的同时,通过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办法第四章),实时响应生态流量波动,确保各类用水需求在流域水资源统筹中实现平衡。只有当监测数据明确显示,即便经过优化调度,兴隆枢纽仍无法应对极端干旱等特殊情况时,才可启动新建补水工程的必要性论证。        南岸引隆补水在国家新规框架下调整方向,本质上是水资源管理重心的优化。在新规的指引下,只有充分发挥兴隆枢纽的调度潜力,才能实现 “科学补水、生态补水” 的目标 —— 这既是对政策要求的落实,也是降低成本、保障供水稳定性的务实之举。补水工程只有在国家现有工程潜力挖潜之后,再基于充分论证审慎推进,方能真正与国家水资源管理的整体步调同频共振。
        欢迎交流。一、河道下切与河道淤积        南岸重点提出和强调了汉江  “河道下切”。        这里聊聊与天仙潜最直接关联的地段 兴隆大坝下游。        网络上名词解释:        河道下切:河道下切是指河流对河床进行侵蚀,导致河床高程降低、河道深度增加的自然或人为地质现象。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河道淤积:与下切相反,指泥沙在河床堆积导致河床抬高(如暴雨后河流泥沙淤积使水位上升)。        河道下切的结果可通过数据指标量化呈现,例如河道水深数据。        测量方式:在固定断面测量水面至河床的垂直距离(即水深),结合水位数据可反推河床高程变化。        数据表现:        枯水期某断面水深从5米增至 6.5米,可能暗示河床下切1.5 米(水位稳定时);        对比同一流量下的历史水深数据(如 600-800m³/s 流量时分级水深变化),排除水位波动干扰后。        如某水文站流量为1000 m³/s时,2008年对应河流水位为25.43米,2022年对河流水位24.73米,河道水位下切0.7米。        河道下切与淤积的监测与研究对“三生(生活、生态、生产)”保护、水利工程规划和防洪安全至关重要。二、对汉江兴隆枢纽下游河道下切状况的审视        兴隆枢纽下游河道下切可分为两段来看:        1. 坝下 — 泽口段        兴隆枢纽至泽口段航道全长约为 31公里,近坝下是受冲刷最严重的地方,大坝下游短距离内受水流集中影响,下切强度较大,平均冲刷深度已有相关研究结果,对它会另外学习。        有研究指出坝下冲刷现象,大坝下游10公里内通常为下切显著区域。        依据河床总体冲刷是强度自上而下减小规律,有学者对兴隆枢纽下游进行了历史与现实量测数据对比分析,变化曲线显示,近30多年来在泽口段河床基本下切在0.8米左右,不是河床全面下切,主要是河床主槽加深。        2. 泽口段以下        兴隆大坝 — 泽口段两岸是潜江和天门,仙桃地处泽口之下。仙桃临江段的河道冲刷没有那么严重。        之前文章已有表述,有研究显示,在汉江枯水季,从2008-2022年15年里,汉江仙桃站流量为600m3/s时,河道水位下切为0.48米,流量为800m3/s时,河道水位下切为0.53米,之后至2025年5月,仙桃站枯水季节流量水位是稳定的。        另外, 也有数据运算表明,汉江仙桃站当水位处于23.00(±0.2)米时,水位波动0.1米,流量平均大体增减约14立方米/秒。这可看到此处仙桃站水位对流量关联基本为 0.1 米 / 14m³/s,即流量每增减 14m³/s,水位波动约 0.1 米。        从上可看出,近20年来汉江仙桃段河道下切基本不显著,河床稳定,上游来水大小主要决定了水位的升降。        因此,上游来水是水位变化的主导因素。 三、兴隆坝下短距离河床明显冲刷对下游整体用水影响有限        ( 这段是前不久的跟帖。)        直到目前,为什么有科技工作者总是反复拿兴隆坝下近坝段说话,研究结果为兴隆以下河段河床下切明显,尚未达到稳定状态,难道这是为要出文章吗 ?        已经走过了可研的过程,再开展的科学研究都应主要是为社会生产活动服务的 !!        从遥感图像上可以看出,“大坝下 – 泽口” 这一小段河流,江南与江北是潜江与天门,而天潜两地主要的生产取水活动是可不在这一小段的,两地在兴隆大坝之上可直接取水利用,用不着太在意这一小段的水变化。坝下近段河床下切明显,但 2024年枯水季坝下水位仍在 28.0 米左右,当流了100多公里后,对仙桃站 23.0米左右水位要想说什么。        就如天门河黄潭镇址处被冲刷出一个大坑,现下力气研究那个潭,当研究出那个潭还有加深的趋势结论时,而潭边的社会并不依靠水潭在活动,下游水位比潭底还低,那意义大吗 ?        坝下近河段的水位波动对区域取水影响有限。相比之下,泽口至岳口、仙桃、多祥及以下河段直接关系下游 “三生” 用水,以及汉江航道通行(如规划的多祥港建设),更应成为研究重点。泽口之下至岳口、仙桃、多祥河段研究结果是更有意义的。四、议论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与兴隆枢纽运行后,对于汉江泽口段以下河道下切影响不明显,水位的抬高与降低主要关键是受上游来水和两岸排水(汛期)的影响,而上游来水是可科学调节和控制的。        枯水季节,兴隆枢纽丰枯季差异化调度是坝下常态化用水的保障。        在 2024 典型干旱年的实况来看,只要兴隆坝上水位保持在 34.40 米以上,仙桃站水位在 23.00米上下,流量在500 - 600立方米 /秒,汉江枯水季天仙段的用水就没有问题。        别再以为汉江泽口段下游河道下切很严重了。        那种强调将河道下切作为兴隆坝下 “三生” 用水工程规划的基础性理由,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启用S247省道K113+700处(天门市天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往西300米处)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5日。二、启用时间2025年7月26日0:00。三、执法流程非现场检测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抓拍与动态称重,前后均设有LED显示屏,对超限运输车辆违法信息实时告知,超限运输车辆应就近到石家河超限检测站接受处理。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违法货运车辆,经技术审核与法制审核后,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开展调查、实施行政处罚。货运车辆途经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路段时,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相关标识通行,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改装灯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进行处罚。四、重点提示1.该处公路治超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已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为合格检测设备,其检测所得信息数据将依法作为公路非现场执法依据。2.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人,将依法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3.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五、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接受处理地点及咨询电话天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8办公室(天门市南洋大道31号 0728-5343331)天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罚中心(陆羽大道东10号新政务服务中心 0728-5862143)特此通告。天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天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9日
7月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纪道清主持召开天门职业学院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他强调,要高效整合资源,深化产教融合,以高水平职业教育赋能天门高质量发展。市委副书记、市长肖敏,市政协主席张华忠出席相关活动。会上,天门职院汇报了办学情况,提出了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中南建筑设计院介绍了天门职院产教融合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随后,与会市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围绕推动天门职院高质量发展,共同研究具体措施。纪道清指出,职业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天门职院高质量发展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大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在天门调研时的讲话要求,充分认识推动天门职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天门职业学院高质量发展。纪道清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助推天门职院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提升工作效率。要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对上沟通协调,力争将天门职院升格本科层次职业学院这项工作纳入省“十五五”规划。要对标“升本”要求,在基础设施、师资队伍、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序进度稳步推进。要加强资产资金管理,明晰产权关系,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要大力推进征地拆迁,迅速明确征迁范围,强化征迁资金保障,统筹做好征迁安置工作,为天门职院扩建项目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会前,纪道清一行还来到天门职院高职扩建工程项目现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处进行了实地调研。市领导王桂峰、从进军、高文博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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